异地就医,医保如何结算?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06-07 16:12

  答:(一)直接结算

  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全国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门诊慢特病患者跨省异地就医,还需选择已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的医院就医),可凭医保码/社保卡直接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除漳州、三明、南平外,无需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凭医保码/社保卡在省内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实现医保直接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漳州、三明、南平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转诊登记、转外就医等相关手续,方能实现医保直接结算(或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具体请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二)手工结算

  参保人因种种原因不能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的,可自费结算后,携带票据、费用清单、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等)有关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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