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服务管理处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04-19 09:25

  主要职责:

  组织拟订并实施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及医保支付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拟订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全国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政策,拟订省内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牵头深化医改中的医疗保障相关工作。

  处室负责人:张煊华

  处室联系电话:0591-86312967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33号物价大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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