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价格和采购处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04-19 09:30
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动态调整、配送和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和确认工作。拟订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全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价格制定、调整工作。拟订省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并组织实施。建立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
处室负责人:张劲妮
处室联系电话:0591-86312915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33号物价大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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