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缴费人”)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下同)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发《关于优化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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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缴费人”)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下同)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发《关于优化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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