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参保群众省内定点医院生娃,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可实现个人“无自付”。到底谁可以享受此次生育支持政策呢?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6-09-04 17:02
在福建省内正常参保、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保费,并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新生儿出生日期在7月1日0点之后(含当日)的,就能享受新政。
如果是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分娩费用由医保基金全额承担,个人无自付。
如果是居民医保:经医保报销后,剩余原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同样实现“无自付”。
温馨提示:如果因中断缴费、欠费、补缴或等待期等原因,仍按等待期内规定执行,城乡居民在此期间财政也不予补助。所以,记得按时参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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