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福建省实施意见,落实港澳台同胞参保惠民政策,泉州市医保局永春分局聚焦持通行证、居住证的港澳台同胞,实施三项服务举措,精准保障港澳台同胞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一是联合摸排,精准锁定参保对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分类梳理人员信息,建立港澳台同胞参保专项台账,区分已参保、未参保人员清单,精准摸清潜在参保群体底数,做到人员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上门宣讲,抓实宣传发动参保。组织乡镇、村(社区)经办人员开展一对一入户宣传,面对面解读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缴费标准、报销待遇、办理流程;依托线上渠道推送政策,线下设立港澳台同胞服务专窗,做好业务引导,打消港澳台同胞参保疑问,推动政策直达快享。
三是保障到位,落实同等待遇政策。严格落实筹资机制,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兜底到位,港澳台同胞参保后,执行与本地城乡居民同等缴费标准、同等医保目录、同等报销待遇,切实保障港澳台同胞就医购药需求,持续提升港澳台同胞的归属感与获得感。2026年度永春县已有320名港澳台同胞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财政补助参保资金23.17万元。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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