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精神,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加紧推动福建省2024年度第二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的函》(闽发改体改函〔2024〕187号)要求,省医保局制定《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现将本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发改委第二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医保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以进一步提升我省医保领域政务服务水平,扎实提升群众办事的体验。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利为导向,立足群众实际需要,强化条块联动,加强业务指导和数据共享支撑,进一步推动标准统一、业务协同,着力打造“便捷、暖心、惠民”的福建医保“一件事”服务,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体验,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重点任务 (一)业务梳理(完成时限:2024年8月31日) 一是省医保中心牵头,会同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梳理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业务场景,包含但不限于对标以下事项逐一查找我省异地就医备案、五种门慢特跨省直接结算、一站式刷卡结算、家庭账户共济办理等事项落地过程堵点,各项业务之间相互衔不顺畅之处,提出优化方案,明确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集成的业务主线。二是按审改办发布的业务梳理模板进行单事项业务梳理,细化、明确单事项办事标准,已纳入“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的,按“五级十五同”设置,能够精简的材料、表单要素,先行予以精简。 (二)发布办事指南(完成时限:2024年10月15日) 由省医保中心根据本方案统一服务事项标准,根据业务梳理模板,梳理“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重点事项办事指南,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单事项和单事项办事指南,由省大数据集团配合各部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配置和服务指南维护,为申请人提供“一次告知”“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的服务。 (三)“三端”统一优化改造建设(完成时限:2024年10月15日) 实现PC端、移动端、自助端内容的统一优化和建设,实现政务服务清单、省网办事大厅、闽政通政务APP、数据汇聚共享共享清单等方面的统一改造和建设。 (四)测试运行(完成时间:2024年10月31日) 省医保局网信办安排对优化改造后的“三端”进行模拟环境下的测试;省医保中心负责指导各统筹区开展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业务试运行;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引导参保人员进行办事体验,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业务培训(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省医保中心待遇科对全省医保经办系统相关业务人员培训三端的操作规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就医费用报销“高效办成一件事”对做提升我省医保政务服务集成化水平、改善群众办事体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医保部门可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载体,以简洁、简便方式告知群众就医费用报销“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相关信息,并将宣传与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社会监督结合起来,进一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监督者、受益者,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为推行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落实。各级医保部门要根据进度安排,明确工作要求,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对标对表按时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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