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5-05-16 14:30

  为扎实推进全省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基金运行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问题。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给予人头费、奖励提成等方式,拉拢、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虚假住院。聚敛参保人医保卡空刷套刷。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伪造篡改CT、核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资料和临床检验检查报告。通过伪造手术记录、理疗记录、医嘱、处方等方式,虚构诊疗服务项目和开具药品耗材。将自费整形美容类项目串换为医保项目。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问题。通过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与医药企业勾结伪造药品处方。通过互联网医院,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聚敛参保人医保卡空刷套刷、诱导本单位和其他单位员工虚假购药。将食品、保健品、日用品、化妆品等串换为药品。协助参保人购药后倒卖“回流药”。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二次销售。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购药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职业骗保人的问题。“黑中介”拉拢、诱导参保人员虚假住院。药贩子、卡贩子、职业开药人倒卖“回流药”。组织或参与空刷套刷医保基金,或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等。组织或参与伪造处方、发票单据,伪造、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病历资料。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待遇资格。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四)参保人员的问题。通过转卖倒卖药品、重复报销、冒名就医买药等方式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五)医保行政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的问题。对巡视、举报、上级交办的重点线索等不予处理或处理时避重就轻、弄虚作假的,向被监督检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敏感信息,以及徇私枉法、包庇纵容的;办理医保业务不按规定条件、程序和时限办理,对符合条件的群众拖延、推诿刁难,在医保定点资格准入认定中,不认真审核申报资料、将不符合条件的纳入定点范围的;履行审核检查职责时存在不严格、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问题,医保基金结算清算与资金拨付审核不严、结算清算不及时,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松懈,医保经办机构制度不健全、内控有漏洞导致医保基金安全存在隐患,克扣医药机构医保资金的等问题。
  二、征集方式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可采取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
  (一)受理电话:0591—86312953
  (二)电子邮箱:fjybjdwrsc@163.com
  (三)来信地址:福建省医保局机关纪委(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33号物价大厦10楼)
  三、举报奖励
  举报人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按照《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2号)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四、注意事项
  1.反映的问题线索需要说明具体对象、时间和问题,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
  2.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与医保基金管理领域相关,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积极配合调查核实,医保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4.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线索,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核查,对发现的医保基金违规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我省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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