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药采中心〔2024〕1号
各相关企业、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8〕47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18〕16号),为进一步完善价格共享工作,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共享范围
对照国家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库调整完善我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共享范围,具体共享范围请相关单位登录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登录地址:https://open.ybj.fujian.gov.cn:10013/tps-local/#/login,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后,在通知公告处查看。
二、企业申报方式
2024年1月2日起,企业申报产品基础资料功能,由企业填写申报调整为直接勾选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库进行申报,企业勾选申报后相关产品将自动进入“我的产品库”。具体操作请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后,在帮助文档处下载查看。
三、相关要求
福建省新增共享挂网医用耗材工作按月开展。2024年1月起,属于共享范围但无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或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不齐全的产品不予新增挂网。不属于共享范围内的产品,招采子系统不予挂网,由医疗机构自行采购。目前已挂网但无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或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不齐全的产品,请于2024年1月7日前登陆招采子系统进行维护更新。已挂网不属于调整后共享范围的产品,以及未按要求维护更新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的产品,将于2024年1月30日撤网。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4年1月2日
抄送: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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