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2023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01-02 17:52

  2023年12月29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快2023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的通知》。现就文件制定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1〕182号)精神,为加快2023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及时更新本省纳入“双通道”药品范围,与新版目录同步实施。 

  二、目标任务 

  国家谈判药品和“双通道”管理政策,继续执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2022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3〕28号)有关规定。 

  各地要加强政策落地的跟踪和督查,重点关注国谈药品纳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情况,强化医疗机构药品保障和临床合理使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三、主要内容 

  (一)提高“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覆盖面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意识,纠正“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集中在中心城市的状况,鼓励“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特别是连锁药店延伸设点,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一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提高国谈药品的可及性。 

  (二)调整增补“双通道”管理国家谈判药品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中国家谈判药品变动情况,将新增进入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101个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我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与2023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同步实施。 

  转为常规目录的50个原国谈药品继续保留“双通道”管理,期限为2年,从2024年1月1日起计算。 

  《福建省“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2022年版)》中的艾尔巴韦格拉瑞韦片药品因调出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纳入“双通道”管理。 

  四、解决问题 

  进一步提升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将《2023年国家药品目录》中101个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我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目前我省共有446个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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